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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1-26 17:18:49

  一、滦平县邓厂乡高窝铺村党支部书记王秀英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年9月至2018年12月,邓厂乡高窝铺村四职村干部违规领取参与换届工作及开会补助0.144万元,其中王秀英领取0.041万元,原村委会主任王福林领取0.041万元,妇女主任王凤玲领取0.016万元,村会计高庆瑜领取0.046万元。2020年10月,滦平县纪委分别给予王秀英、王福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王凤玲、高庆瑜进行组织处理。违纪资金已退还。

  二、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朝阳湾镇油坊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杨志广组织党员参观学习活动时借机旅游问题。2019年6月30日,杨志广组织油坊村党员到塞罕坝博物馆参观学习,过程中组织参观人员到景区游玩,油坊村支付此次参观学习租车费0.15万元,另支付在景区游玩费用0.3万元。杨志广还存在其它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1月,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纪委给予杨志广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由朝阳湾镇党委责令其辞去油坊村村委会主任职务。

  三、滦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司机曾凡喜私车公养问题。2020年6月、8月,曾凡喜先后两次使用其保管的滦平县疾控中心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422元。2020年10月,滦平县纪委给予曾凡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责令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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