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岔沟乡原纪委书记冯广伶、原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于江峰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承德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1-26 10:04:00

  日前,经承德县委批准,承德县纪委监委对岔沟乡原纪委书记冯广伶、岔沟乡原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于江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冯广伶、于江峰违反政治纪律,为掩盖违纪违法问题,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本人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非法收受、索取他人钱财。

  冯广伶、于江峰身为党员干部,违背党的宗旨,政治意识淡薄,法纪观念缺失。冯广伶、于江峰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承德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纪委批准,决定给予冯广伶、于江峰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冯广伶、于江峰开除公职处分;终止于江峰中共承德县第十三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冯广伶、于江峰岔沟乡第十三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按程序免去于江峰岔沟乡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依法将冯广伶、于江峰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并随案移送涉案财物。